《珠海潮》雜志論文投稿要求:
Ⅰ、來稿及修回稿均請自留底稿,以便聯(lián)系。編輯部收稿后即編號送專家審閱,并盡快將稿件處理結果通知作者。若1個月內未收到擬用通知,稿件即可另行處理。
Ⅱ、珠海市的社會發(fā)展和文化繁榮,包括但不限于珠海的歷史、文化、自然環(huán)境、社會熱點等方面的報道和解讀。
Ⅲ、來稿請附中、英文的題目,其中,中文題目不超過20字,題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,且須簡明、具體、確切,必要時可加副標題。
Ⅳ、引言(前言):簡單交代研究背景、目的、意義及選題設想,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。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,不分段。
Ⅴ、圖、表和公式應通篇順序編號,圖題、表題應有中英文對照。表格應采用三線表形式,內容以中文表述。具體要求請在本刊網站下載《撰文書寫要求》。
VI、每篇論文應有200字左右的“摘要”,3-8個“關鍵詞”。摘要要求表達簡練,語義確切,結構嚴謹;應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結果和結論;用第三人稱編寫;應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。
VII、非直接引文注釋,注釋前應加“參見”;非引用原始資料時,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,再以“轉引自”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。
VIII、所有作者的簡介,格式為:姓名(出生年份-),性別,籍貫,職稱職務,從事的工作或研究。
IX、來稿若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基金項目,請在文稿中標明其基金來源和編號,我刊可以優(yōu)先審核發(fā)表。
X、參考文獻: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,參考文獻的序號以方括號加注于被注文字的右上角,內容按序號順序排列于文后,序號用方括號標注,按正文中出現的次序標引,文后沒有與文中引用相對應的參考文獻一律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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